劳动仲裁审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一直没出结果,我心里很着急。想知道劳动仲裁有没有规定多久必须出结果,法律上对于劳动仲裁的审限是怎么说的,我该等多久才能有个定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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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审限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时间限制。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劳动争议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会在受理后的四十五天内有结果。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经过批准,最多可以再延长十五天,总共不超过六十天。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审限。比如,出现了需要鉴定等法定情形时,鉴定期间是不计算在仲裁审理期限内的。这意味着,在鉴定的这段时间里,仲裁的审限会暂停计算,等鉴定结束后再继续计算。所以,当事人需要留意案件中是否存在这类特殊情况,以免对审限产生误解。如果仲裁超过了上述规定的审限还没有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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