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工资欠款起诉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我被拖欠了劳务工资,现在打算起诉对方,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不太清楚劳务工资欠款起诉的管辖规则,是在我所在地法院,还是对方所在地法院,亦或是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下具体的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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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欠款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务工资欠款起诉管辖指的是当劳动者遇到劳务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要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时,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劳务工资欠款纠纷中,劳务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一般来说,劳动者既可以向被告(也就是拖欠工资的一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对于劳务合同而言,合同履行地就是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例如,劳动者在A地为雇主工作,工作完成后雇主拖欠工资,那么A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可以向A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法院进行管辖。这意味着,要是劳动者和雇主在劳务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一旦发生纠纷由某个特定法院管辖,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得遵循这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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