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土地还有吗?

我把户口从老家迁走了,但是老家还有一些土地。我不知道我现在还能不能拥有这些土地,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问问大家,户口迁走后,老家的土地到底还算不算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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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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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后老家的土地是否还拥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将户口迁出农村,但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依然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因为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不过,当房屋自然坍塌或者失去使用价值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其次,关于农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如果全家户口都迁到了设区的市,并且转为非农业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而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的户口在农村,那么家庭依然可以继续承包经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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