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买了个电子产品,没用多久就出问题了。拿去维修,商家态度很不好,还不愿意承担责任。我想了解下现在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这样我就能知道自己的权益,和商家据理力争了。
展开


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通常也被称为“三包”规定,它旨在保护消费者在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时的合法权益。“三包”指的是包修、包换、包退。包修是指商家要对商品的质量问题负责进行免费修理;包换是说在一定条件下,商家要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包退则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商家要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另外,国家针对一些特定的商品,也制定了专门的“三包”规定。例如《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自行车、彩色电视机、家用录像机等18种商品的“三包”作出了详细规定。以电视机为例,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主要部件(如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等)“三包”有效期为3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有关规定退货。 对于商家而言,在销售商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明示“三包”有效期、维修地址等信息。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当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