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折旧残值率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有套房子,想了解下现在房屋折旧残值率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最新政策里房屋折旧残值率有没有变化,具体数值是多少,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弄清楚这些规定,以便合理评估房子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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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折旧残值率是指房屋在达到使用年限后,剩余的价值占原始价值的比率。简单来说,就是房子用了很多年后还能值原来多少钱的比例。 在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专门针对房屋折旧残值率的强制性法律条文直接规定一个确切的数值。不过,在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里有所涉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一般企业在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通常会根据这个规定来确定房屋的折旧年限。对于残值率,虽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比例,但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常常把房屋的预计净残值率设定在3% - 5%之间。也就是说,企业认为房屋在使用20年后,还能有相当于原始价值3% - 5%的剩余价值。对于个人而言,虽然没有像企业那样严格的税务要求,但在评估房屋价值、进行房产交易等情况下,也可以参考这个范围来估算房屋折旧后的残值。比如,你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按照5%的残值率计算,使用20年后理论上还有5万的残值。不过,实际的房屋价值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房屋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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