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打官司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养老保险纠纷的官司中,有多个法律依据可供参考。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明确,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中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该法第十七条将社会保险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这表明养老保险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养老保险的约定,劳动者可以依据该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