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吗?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首先来说诉讼请求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诉讼请求最好以书面形式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这是因为书面形式能够更清晰、准确地表达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便于法院审理案件以及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接下来讲讲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和区别。 它们的联系在于: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给付之诉中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有诉讼标的才能提出诉讼请求。而且在确定诉讼标的之后,提出诉讼请求之时,需要根据诉讼标的缴纳诉讼费,诉讼请求被法院受理之后,最后判决时都会处分诉讼标的。 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概念不同:诉讼请求是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而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就争议总体而言的,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 。 2. 具体程度不同:诉讼请求必须要具体,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等。而诉讼标的不可能具体,它是直接的实体法上的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主张或者声明 。 3. 决定关系不同: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决定诉讼请求,当事人是基于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告只有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其提出的请求才能实现。 相关概念: 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简单说就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请求: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的权益请求。 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