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可以给客户?
我和客户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在客户想要一份合同原件留存,我有点犹豫,不确定把租赁合同给客户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也不清楚从法律角度讲能不能给,所以想问问大家,租赁合同到底可不可以给客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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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租赁合同是可以给客户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物的使用、租金支付、租赁期限等事项达成的一种协议,它规定了双方在租赁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从合同的性质来看,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依据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持有一份合同原件,这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对于客户来说,持有租赁合同可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出现纠纷时,合同是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例如,如果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但出租人却以未收到租金为由要求客户再次支付,此时客户就可以拿出租赁合同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支付租金的义务。 同时,从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来讲,将租赁合同提供给客户也是合理且必要的。给予客户合同,体现了对交易的尊重和对客户权益的保障,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商业关系。而且,这也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所以,把租赁合同给客户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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