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法律事务中,通常情况下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 首先,合同约定是常见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一方违约时需承担对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那么在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就可以依据该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比如,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承担出借方为追讨借款而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当借款人违约时,出借方就有了要求其承担律师费的依据。 其次,知识产权类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商标权、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也有类似规定,被侵权方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 再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里的必要费用就包括律师费,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关律师费。 此外,在担保类案件中,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人需承担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那么在符合条件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该费用。还有在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情形下,由于对方的不当行为导致另一方产生律师费损失,受损方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总之,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需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