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违建不被拆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家楼房被认定成违建了,但我觉得不应该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楼房违建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不被拆除的呢?我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依据保住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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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楼房违建不被拆除是有相关规定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违建”的概念。简单来说,违建就是指那些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违反了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这里提到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就是楼房违建不被拆除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一般来说,如果违建的楼房满足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不会被拆除。一是该违建部分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其合法化。比如,一些早期建设的楼房,由于当时规划管理不够完善等原因没有办理完整的手续,但现在可以按照规定补办,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不被拆除。二是拆除该违建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例如,违建的楼房周边是一些重要的公共设施,拆除可能会影响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或者拆除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不便等。三是该违建与合法建筑紧密相连,拆除会影响合法建筑的安全结构。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能会考虑采取其他整改措施而不是直接拆除。 不过,具体判断一栋违建楼房是否可以不被拆除,需要由相关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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