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对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夫妻,依法做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定。以下将详细介绍判决离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首先是人身关系方面的后果。婚姻关系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身关系,一旦法院判决离婚,这种关系就会解除。这意味着夫妻双方不再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有互相照顾、扶持的责任,一方生病、失业等情况下,另一方有义务提供经济和生活上的帮助。但离婚判决生效后,这种义务就不复存在了。同时,双方也丧失了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互为法定继承人,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离婚后,这种法定继承权就消失了。另外,双方均有再婚的自由。判决离婚后,双方恢复单身状态,可以自由地与他人建立新的婚姻关系。 其次是财产关系方面的后果。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合理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共同偿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双方为了购买房屋共同向银行贷款,这笔债务在离婚时就需要妥善处理。 最后是子女抚养方面的后果。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