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挂靠虚开发票有什么法律后果?


劳务挂靠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谓虚开发票,通俗来讲,就是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却开具了发票;或者虽然有业务交易,但开具的发票金额、内容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对于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方面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个人参与了劳务挂靠虚开发票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缴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个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犯罪记录,这会对个人的生活、工作等多方面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在涉及劳务和发票开具等事项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和发票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