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债权的相应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对担保债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比如担保债权的范围、担保人的责任、担保的方式等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这方面详细的法律规定,好知道自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有什么权益。
展开 view-more
  • #担保债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在经济活动中,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担保债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担保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例如,张三向李四借款,王五作为保证人,若张三到期不能还款,李四就有权要求王五承担还款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比如,甲向乙借款,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若甲到期不还款,乙有权就该房屋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像丙向丁借款,丙将自己的珠宝交给丁作为质押,若丙不还钱,丁可以对珠宝进行处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常见于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中。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其次,担保债权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也就是说,除了主债权外,因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在担保范围内,除非当事人有其他约定。 再者,担保人的责任。在保证担保中,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对于担保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总之,担保债权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在进行担保活动时,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