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停车费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了解小区业主停车费的法律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小区内的停车位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对于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如果是开发商建设并拥有产权的,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这种情况下,停车费的定价一般遵循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如果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对规划车位的停车费有约定,那么业主和物业都应当按照合同执行。 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利用这些共有车位停车收取的费用,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物业收取这部分停车费不能随意支配,需要用于小区的公共事务等,并且应该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关于停车费的调整,物业服务人如果要调整停车费,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如果要提高停车费,一般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不能擅自提高。 如果业主发现物业违反相关规定,随意提高停车费或者对停车费的收支不透明等情况,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协商,要求其改正。如果协商不成,业主也可以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