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显失公平的表现有哪些?


格式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预先拟定好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像常见的保险合同、旅游合同等很多都是格式合同。而显失公平,指的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等,一方遭受重大损失,另一方获得不正当利益。 格式合同显失公平的表现形式多样。从合同条款的内容来看,可能存在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比如一些商家在合同中规定消费者需要承担过高的违约金,远远超出了合理的损失范围,这就属于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 另外,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也是常见的表现。例如在一些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规定租客不能在房屋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装饰装修,哪怕是简单的挂画、张贴壁纸等轻微装饰行为都被禁止,这就限制了租客对房屋合理使用的主要权利。这种情况下,租客正常使用房屋的权利受到了不合理的约束。 还有就是免除自己主要义务的情况。比如在某些快递服务合同中,快递公司规定对于货物的丢失、损坏只承担极低的赔偿责任,几乎等同于免除了自己对货物妥善运输和保管的主要义务。这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使得寄件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从合同的订立过程来看,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一些医疗服务合同中,医院利用患者及其家属在紧急就医时的慌乱和缺乏专业判断能力,签订了一些对患者明显不利的格式合同条款,患者在事后发现显失公平,就可以依法寻求救济。 总之,当遇到格式合同可能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时,当事人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身利益。如果对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存在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