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过婚是否有征地补偿?

我结过婚,但户口还在娘家这边。现在娘家这边土地要被征收了,村里说我结过婚就不能参与征地补偿分配。我不太明白,结过婚就真的不能有征地补偿了吗?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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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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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结过婚是否有征地补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征地补偿的概念。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判断结过婚的人是否能获得征地补偿,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为征地补偿款是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表明,即便妇女结了婚,如果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依然受到保护。 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对于结过婚的人,如果户口未迁出,且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履行了相应义务,如参加集体劳动、缴纳相关费用等,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的。反之,若户口已迁出,并且在新的集体经济组织享受了相关权益,那么可能就无法再获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结过婚就没有征地补偿,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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