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程序。 首先是委托环节。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还可以在诉讼中由法院委托鉴定。这就好比在一场比赛里,需要有个中立的裁判来评判对错,而委托鉴定机构就是选定这个裁判。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接着是受理阶段。鉴定机构会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看是否属于其鉴定范围,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符合要求,就会受理该鉴定。这就像是学校招生,要看看学生是否符合入学条件。一旦受理,鉴定机构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的有关事项。 然后进入鉴定的实施阶段。鉴定机构会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员会对病历资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还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他们就像侦探一样,通过各种线索来查明事实真相。鉴定过程中,会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判断,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 最后是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后,会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会详细说明鉴定的过程、依据和结论等内容。这份意见书就像是一份判决书,对医疗纠纷中的关键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它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等。总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是一个严谨且科学的过程,对于公正解决医疗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