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拆迁安置房已经七八年了,能不能过户?
我家的拆迁安置房到现在已经七八年了,一直想把它过户出去,可又担心不符合相关规定。也不太清楚这里面具体的法律要求和时间限制。想知道像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正常过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时又有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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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已经七八年了能否过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了产权证,就可以过户,不过当地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看,取得产权登记是房屋过户的重要前提。 其次,有些地方可能存在特殊政策或时间限制。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签完拆迁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析产、转让等手续,超过这个期限可能就无法办理。还有一种常见说法是居住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和过户,但可能仍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也会对过户产生影响。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可能属于单位,没有完全产权,也就没有产权证,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自由交易。而如果是出让地或者划拨地(划拨地情况较少),且取得了产权证,一般是可以过户的。 如果要办理拆迁安置房过户,通常可按以下流程进行: 1. 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 2. 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3. 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 4. 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到场签字,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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