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花园租车位刚租不退管理费怎么办?
我在南洋花园租了个车位,结果刚租没多久就不想租了,可物业说管理费不能退。我就想知道,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才能让他们把管理费退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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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并寻求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查看当初签订的车位租赁合同。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它会明确规定关于管理费退还等相关事宜。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提前终止租赁,管理费也不予退还,那么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双方都应当遵守这个约定。这就好比我们去商场买东西,要按照商品的说明和规定来使用和退换一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不管是书面的车位租赁合同,还是电子形式的合同,只要能明确双方的约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管理费是否退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你提前终止租赁的情况下,你没有享受到后续时间段的车位管理服务,物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退还部分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意味着物业也有义务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来处理管理费退还问题。 若与物业协商不成,你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比如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他们可以对物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调解。如果还是无法解决,你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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