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的继承法对遗产是怎么规定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房产、存款等遗产。我不知道现在新的继承法对于这些遗产是如何规定的,比如哪些人有继承权,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之类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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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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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对遗产做出了相关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意味着只有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比如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只要来源合法,都可以作为遗产。而像一些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如抚恤金、伤残赔偿金等,就不属于遗产范畴。 关于继承权主体,主要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是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的人。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被继承人还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就是遗赠。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形式要件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此外,在遗产处理方面,还涉及到遗产的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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