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构成诈骗?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说我这是诈骗,但我根本没想着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我就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出了点问题,没按时还钱。我就想知道,要是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法律上来说这还算不算诈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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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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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构成诈骗,我们得先明白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非法占有为目的”很关键,它是诈骗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之一。简单来讲,如果一个人没有想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财物的交付、使用或者归还出现问题,那就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条规定明确了诈骗罪的刑罚,但前提是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 比如说,在正常的商业合作中,一方因为市场环境变化、经营不善等原因,暂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没有按时归还货款,但他并没有一开始就打算不还钱,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诈骗。因为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主观故意。 所以,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不构成诈骗罪的。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仅仅依据当事人的陈述来判断,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事实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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