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协议离婚该怎么办手续?


非协议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诉讼离婚的手续和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三是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最后是判决阶段。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