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查账征收而是核定征收是什么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这两个概念。查账征收,简单来说,就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自己核算的账目来确定企业应该缴纳多少税。企业需要有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税务机关依据这些资料,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企业应纳税额。例如,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各项数据都能清晰准确地记录,税务机关就会根据这些数据算出企业该交的所得税等税种。 而核定征收则是在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情况下,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比如,有些企业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这时税务机关就会采用核定征收。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又分为好几种方法,常见的有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额征收就是税务机关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则是税务机关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再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某企业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为10%,如果该企业年收入为10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万×10% = 10万元,再根据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企业来说,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各有利弊。查账征收要求企业财务核算健全,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但对于一些财务力量薄弱的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财务核算成本。而核定征收相对简单,对企业财务核算要求较低,但可能会因为核定标准等问题,导致企业实际税负与实际经营情况不完全相符。所以,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征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