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旧房拆迁如何补偿?

我家有套老旧房子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补偿的具体情况。不知道是按什么标准来补偿,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置换,又或者有其他方式,也不了解补偿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下老旧房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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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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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老旧房拆迁补偿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它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补偿方式。 首先,关于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的范围、标准和方式等重要内容。 其次,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货币补偿。这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例如,当地类似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会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是产权调换。即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获得一套新的房屋,但是可能需要根据新旧房屋的价值差异进行差价的结算。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会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比如,部分补偿采用货币形式,部分补偿采用产权调换。 关于补偿的流程,一般首先是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然后,根据公众意见进行修改。之后,按照确定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同时,被拆迁人还有一些权利保障。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老旧房拆迁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严格流程的,被拆迁人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拆迁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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