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哪些若干意见?
我家有块土地,一直想进行确权登记发证,但不清楚具体政策。想知道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啥意见,比如登记的流程、需要啥材料、发证的标准这些方面,希望能有详细解答,好让我心里有底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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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重要举措。以下是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一些常见意见解读。 首先,明确登记范围。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确权登记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简单来说,只要是和土地及其附属物相关的合法权益,都在登记范围内。 其次,关于登记流程。一般先由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身份证明等。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实地查看等。若符合规定,就会进行登记并颁发证书。这一流程是为了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再者,材料要求。申请人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土地出让合同、批准用地文件等,以证明其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需要有身份证明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确保登记的主体真实有效。 另外,对于权属争议问题。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若存在权属争议,应先解决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最后,关于发证的效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后,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它保障了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在土地流转、抵押等交易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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