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自动离职和辞职虽然都意味着员工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通常是一种未经批准的擅自离岗,往往没有遵循正常的离职程序。而辞职则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它是一种主动且经过思考后做出的决定,并且一般会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在程序方面,辞职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辞职时,员工要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单位,并且最好以书面形式,这样能确保离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而自动离职则没有这些程序要求,员工可能突然就不再到岗工作。 在法律后果上,辞职是一种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按照规定流程辞职,员工通常可以顺利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和相关补偿。然而,自动离职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自动离职的员工可能会面临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风险,同时也可能影响自己的职业声誉和后续的就业。 此外,在经济补偿方面,辞职的情况比较多样。如果是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自动离职通常情况下,员工很难获得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