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哪个效力更大?
我家里老人在生病的时候有过口头交代财产分配的情况,后来又录制了一份遗嘱。现在家里人对这两份遗嘱的效力有争议,不知道该以哪个为准,想了解下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到底哪个效力更大呢?
展开


在探讨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哪个效力更大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种遗嘱。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这里的“危急情况”通常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遇到其他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其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录音遗嘱则是遗嘱人通过录音设备录制下来的遗嘱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从法律规定来看,并不存在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谁的效力更高的说法。它们都属于法定遗嘱形式,只要符合各自的有效条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当同时存在有效的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时,若内容相抵触,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所以,判断哪份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关键在于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以及形成的先后顺序。若对遗嘱效力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