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交了一年但住了一段时间不想住了怎么办?
我交了一年房租,住了几个月后因为工作变动等原因,不想继续住这个房子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能不能把剩余的房租要回来,房东要是不同意怎么办呢?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看,你和房东之间形成了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简单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就是你和房东约定,你支付租金,房东把房子给你住一定时间的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当你提前解除合同,也就是住了一段时间不想住了,这属于违约行为。违约就是不按照合同约定来做事情。 一般而言,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提前解约的条款,比如约定了提前解约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那么你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就是为了弥补房东因为你提前解约而遭受的损失。例如,合同约定提前解约要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那么你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房租。 对于剩余未住期间的房租,在扣除违约金后,剩余部分房东应当退还给你。但是如果房东能够证明因为你的提前解约给他造成了其他实际损失,比如重新寻找租客期间的空置损失等,房东有权要求你赔偿这些损失。 要是房东不同意退还剩余房租,你可以先和房东协商解决。把你的实际情况跟房东说清楚,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