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的人在我家受伤谁承担责任?


在收废品人员于您家受伤的情况下,责任的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主要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说,一般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即谁有过错,谁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面分几种情况来详细说明责任的归属。如果是因为您家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比如地面湿滑没有设置警示标识、有未修复的陷阱等,而收废品人员并不知情,导致其在您家受伤,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您作为房屋的主人,有义务保障进入您家的人的基本安全。例如,地面刚拖完水很滑,但您没有告知收废品人员,也没有放置“小心地滑”的提示牌,结果他滑倒受伤,这种情况下您就存在过错,要承担责任。 要是收废品人员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比如不听从您的劝阻,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者进行危险操作导致受伤,那么他自己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您明确告知他某个房间正在维修,有危险不能进去,但他还是进去了,结果受伤,那他的过错比较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那么责任可能会按照双方过错的程度进行划分。比如您家地面有一点不平整,您没有注意到,而收废品人员走路时也没有留意看路,导致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此外,如果收废品人员是受废品回收公司的指派来您家收废品,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他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由其所在的公司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不过这需要符合工伤认定的一系列条件,比如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 总之,收废品人员在您家受伤的责任判定比较复杂,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双方就责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