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签了劳动合同后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助;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进行裁员,符合上述规定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辞退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