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辞退,有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获得赔偿的。这里说的违法解除,就是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工作8个月,算1年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特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要是关于赔偿事宜未能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劳动者可在被辞退后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过错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像前面提到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就属于过失性辞退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款项,带有惩罚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