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


当签了合同却被辞退时,首先要明确被辞退的原因,不同原因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而被辞退,也就是过失性辞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没有经济补偿,按约定完成离职手续就行。 要是无过失性辞退,即不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而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除了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还可以主张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是违法辞退,就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不存在上述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的合理理由却辞退员工,这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想继续工作,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 另外,如果符合条件,失业人员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过失性辞退:并非劳动者过错,因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