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前华人高管涉内幕交易、洗钱和妨碍司法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在我国,内幕交易、洗钱和妨碍司法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我们来分别看看这几种行为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刑罚。 首先是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是洗钱。洗钱是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是妨碍司法。妨碍司法通常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高通前华人高管同时涉及内幕交易、洗钱和妨碍司法这几种违法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会将他所犯各罪应判处的刑罚合并起来,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总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