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感觉工作内容和我预期差距很大,想离职。同时公司领导也跟我说觉得我不太适合岗位,可能会辞退我。我想知道试用期内无论是我主动离职,还是公司辞退我,都有哪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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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分别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想要离职,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这里的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通过邮件发送离职申请并确认对方已接收等。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具体来说,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六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试用期内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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