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孩子给别人养需要走什么程序?
我生下孩子后,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自己抚养,想把孩子给别人养。但我也不想触犯法律,就想知道生了孩子给别人养具体要走什么程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避免后续出现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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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生了孩子给别人养,也就是送养孩子,是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的,这样才能确保送养行为的合法性和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 首先,要明确送养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也就是说,如果是孩子的生父母送养,必须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才行。 其次,收养人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接下来就是送养和收养的具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总之,生了孩子给别人养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私自送养孩子是不合法的,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完成送养和收养的流程,保障孩子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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