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过户到妻子名下,通常存在多种情形,不同情形对应的手续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户。如果房产原本就在夫妻一方名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想将其过户给另一方,一般这种情况可视为婚内财产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办理手续时,首先要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该房产归妻子所有。然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婚内财产协议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过户到妻子名下。 如果涉及到赠与过户。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能存在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的情况。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先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的意愿和房产的具体情况。之后,同样要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能还需要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公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完成产权变更。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过户相对复杂,因为银行对抵押的房产有相关规定。一般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银行同意后,提前还清贷款或者办理转按揭手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之后再按照上述的正常过户手续,准备相应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到妻子名下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