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我准备办理他项权证,但不太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手续。我已经有相关的房产等资产,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会不会很复杂。希望能了解清楚,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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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当你把自己的房产等不动产拿去抵押时,给抵押权人一种保障的凭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他项权证,通常需要以下手续:首先是准备材料,一般包括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等。 然后是申请,抵押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他项权证办理申请。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不动产的产权是否清晰等。 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会进行登记,将抵押的相关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最后,登记机构会核发他项权证,抵押权人就可以拿到这个证书,它代表着抵押权人对该不动产享有相应的权利。整个办理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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