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我经营着一家小超市,最近食品抽检时发现部分商品不合格。我特别担心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想知道相关部门对食品抽检不合格进行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好提前有个心理准备,也能知道自己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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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罚依据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是食品领域非常重要的法律。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多种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情形及对应的处罚。比如,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情况。 对于这些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另外,《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如果食品生产者未依法召回或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它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原则、程序等内容。在对食品抽检不合格进行处罚时,要遵循该法规定的程序,比如要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总之,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罚依据是一个体系,涵盖了实体和程序等多方面的规定,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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