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官司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打劳动官司,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撤诉了。现在我又想重新起诉,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很担心超过时间就没办法维护自己权益了,所以想问问劳动官司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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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纠纷中,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提起劳动官司后又撤诉,之后若想重新起诉,需要关注相应的时效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一般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从意识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那天开始,在一年之内要去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会面临仲裁时效过期的风险。 如果已经经过了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又撤诉了。这种情况下,若要重新起诉,需要注意从撤诉裁定送达之日起,按照普通的民事诉讼时效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在劳动纠纷里,还是要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个步骤。所以即便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但申请劳动仲裁的一年时效依旧是很关键的。如果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才去申请仲裁,可能会被仲裁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而一旦仲裁委不予受理,后续去法院起诉也可能会面临不被支持的情况。所以,在劳动官司撤诉后打算重新起诉,一定要严格把握好这些时效规定,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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