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案前调解是否意味着没立案?
我申请了复议,然后相关部门说先进行案前调解。我不太懂这是啥情况,也不知道现在案子到底立没立。我就想知道,复议案前调解是不是就代表案子还没正式立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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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案前调解并不一定意味着没有立案。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案前调解是一种在正式立案审理之前,通过调解的方式尝试解决纠纷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司法资源的消耗。 在行政复议领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受理复议申请后、作出复议决定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就是说,当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认为该案件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争议不大、有调解可能性等,就会启动案前调解程序。 而立案是指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对该复议案件进行处理的程序。一般情况下,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就会予以立案。 所以,复议案前调解有可能是在立案之后进行的。复议机关立案后,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案件就可以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复议机关则会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复议决定。 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复议机关在初步审查复议申请时,发现有调解解决的可能,先不正式立案,而是先进行调解尝试。若调解成功,就无需再立案;若调解不成功,再决定是否立案处理。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复议案前调解就意味着没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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