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的情况下单位该怎么赔偿?


在了解视同工伤单位如何赔偿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视同工伤。视同工伤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虽然不完全符合典型的工伤认定条件,但法律将其视为工伤来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职工被认定为视同工伤后,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及相应标准。首先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好比看病吃药,只要是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花费,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一部分。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在你因为工伤需要休息治疗期间,单位还是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给你发钱。 还有伤残待遇,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的月数发给职工本人工资。如果是五级至十级伤残,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单位承担。所以,当发生视同工伤的情况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