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签了两年合同只住了一年想走该怎么办?

我之前租房子签了两年的合同,现在才住了一年,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继续住下去了,想提前搬走。但又担心这样会违反合同规定,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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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房过程中,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它规定了房东和租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租客签了两年的租房合同,却只住了一年就想搬走,这属于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通常会被视为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第七百一十一条又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虽然提前搬走不一定会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但提前终止合同违反了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就属于违约行为。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租客首先应该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条款。很多合同会明确规定,如果租客提前解约,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是根据剩余租期、租金金额等因素来确定的。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租客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要是合同中没有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具体约定,租客可以和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向房东诚恳地说明自己提前搬走的原因,争取房东的理解。在协商过程中,租客可以提出一些解决方案,比如帮助房东寻找新的租客,以减少房东的损失。如果房东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解除协议,明确解除合同的时间、费用结算等事项,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然而,如果房东不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租客又坚持要搬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赔偿的金额可能包括房东因租客提前搬走而遭受的损失,比如寻找新租客期间的租金损失等。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租客在提前终止合同前,一定要谨慎考虑,并尽量与房东妥善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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