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金收入确认收入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出去了,租户按季度给我付租金。我不太清楚在税务和会计上,这笔租金收入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算正式确认。是收到钱的时候,还是合同约定收款的时候,又或者是其他时间呢?希望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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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对于租金收入确认收入的时间有明确规定。 首先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这意味着,若合同约定某一时间承租人应付租金,即使企业还未实际收到这笔钱,在企业所得税上也要将其确认为该时期的收入。而对于提前一次性收取跨年度租金的情况,企业可以选择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确认收入,而不是一次性全部计入收款当期。 再从增值税方面分析,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也就是说,在增值税上,如果企业提前收到租金,那么收到预收款的时间就是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时间。 在会计处理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而对于经营租赁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这体现了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更注重收入与成本的合理配比。 总之,租金收入确认收入的时间在不同的法律规定和会计处理中有不同的要求,企业和个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和处理,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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