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变更抚养权有一定的要求,通常分为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是双方协议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思就是说,只要父母双方私下商量好了变更抚养权,并且这个变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那么就可以变更,之后请求法院确认就行。 其次是一方要求变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种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说,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突然得了重病,没办法再照顾孩子生活、学习等,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 第二种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给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或者经常打骂孩子,影响孩子心理健康,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能要求变更。 第三种情况,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孩子年满八岁后有了一定自主意识,要是明确表示想跟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有能力照顾好孩子,那么就可能变更抚养权。 第四种情况,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工作变动太大,经常出差,无法给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教育环境,另一方就可能以此为由要求变更。 总之,变更抚养权要依据法律规定的这些要求来进行。 相关概念: 抚养权:简单说就是父母对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进行照顾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变更:就是父母双方自己商量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新安排。 诉讼变更:指的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来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