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赠与合同,现在想撤销,不知道是不是可以随便撤销。想问下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法律上有什么限制条件吗?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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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反悔不把东西送给对方。不过,这种撤销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行为,当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后,就意味着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是经过慎重考虑且具有较强的确定性的。所以法律为了维护公证的严肃性和合同的稳定性,不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例如,老张和老李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并且对该合同进行了公证,约定老张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之后老张就不能再随意撤销这个赠与。
其次,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不能任意撤销。这类赠与合同往往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风尚。比如,某企业承诺向贫困地区捐赠一批教学设备用于改善当地的教育条件,这种赠与就具有公益性质。如果允许企业随意撤销,会对社会公益事业造成不良影响,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所以法律规定,这类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就不能任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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