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合同。最近房东老是不打招呼就进我屋里,还说房子是他的他有权这么做。我不太懂,想问问在房屋租赁中,我作为承租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呢?比如房东这种随意进屋的行为,我能不能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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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依法享有一系列权利。 首先是房屋使用权。这是承租人最基本的权利,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租赁房屋,房东不得随意干涉。例如,合同约定房屋用于居住,房东就不能要求承租人将房屋用作其他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其次是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间,如果房东要出售租赁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再者是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对此有明确规定。 另外,承租人还享有对房屋的占有权和安宁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拥有合法的占有权,房东不得随意进入房屋,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正当理由。如果房东侵犯了承租人的这些权利,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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