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一套规范的流程,旨在确保事故得到公正、合理、高效的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步骤。 第一步是现场处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有人身伤亡,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报警电话。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同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如果是轻微事故,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步是交警到场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包括对事故现场的拍照、测量、绘制现场图等,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他们还会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之后,交警会根据事故情况,对车辆、驾驶证等进行扣留,以便进一步调查。 第三步是检验鉴定。为了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交警可能会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车速、碰撞痕迹等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四步是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会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第五步是赔偿调解。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赔偿调解。调解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步是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愿意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和对方的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