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夫妻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呢?

我是农村的,现在和老公打算离婚。我们有自建房,还有一些耕地,另外家里也有存款。我不太清楚在农村,像我们这种情况离婚的话,这些财产该怎么分配,是有什么特殊规定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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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农村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主要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进行处理。 个人财产通常指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依旧归该方所有,不会进行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购买的农用车辆,离婚时就还是归购买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包括婚后共同建造的自建房、共同经营耕地的收益等。对于自建房,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如果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可能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耕地,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离婚时要考虑家庭成员的权益和土地承包政策。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也会影响财产的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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