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去后,老家的地该怎么办?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在城里工作后把户口迁出去了。现在很纠结老家的地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户口迁走后,我对这些地还有没有相关权益,是会被收回,还是可以继续使用,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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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对于老家土地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来说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拥有的是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如果在户口迁出之前,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即使户口迁出农村,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直到房屋自然倒塌。因为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不过,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一旦房屋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接着看承包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果是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要是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说,如果迁到的是小城镇,能选择保留土地承包权或者流转;而迁到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户口,就可能失去承包地。 所以,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处理是不同的,要根据具体的迁移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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