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老家宅基地该怎么办?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在老家有宅基地。但因为工作等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城市。现在就很疑惑,户口迁出后,老家的宅基地该怎么处理呢?是会被收回,还是我还能继续使用?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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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户口迁出农村后,对于老家宅基地的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要明白宅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它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拥有的是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在户口迁出之前,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即使户口迁出农村,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或者无法居住。因为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比如张三户口迁出后,他在老家的房子还好好的,那他就可以继续使用对应的宅基地。 然而,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灭失,而且户口也已经迁出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宅基地就有可能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这是因为你已经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原则上不能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几种情形,其中就包含了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等情况。所以,要是宅基地闲置且无房屋,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利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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